一个半月后,他收麦回来了
河南遂平:为社矫对象涉农外出打开“绿色”通道
“检察官,还记得我不?我从河北收麦回来了。”6月24日,河南省遂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到社区矫正中心开展检察监督例行谈话时,社区矫正对象何某笑容可掬地向检察官打招呼。一个多月的麦收季过去,何某被晒黑了。
一个多月前的5月16日,遂平县检察院收到县司法局抄送的何某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检察官循例向何某了解情况时,他试探性地说出了正发愁的心里话:“按说已经批了28天的假,我应该遵守规定,但是我已经办好了今年的收割机跨省作业证,可以出省收麦。按照麦熟时令,我最远能到江苏丰县收麦再返回,咋也得一个多月。要是再返回请假,路费、车费、时间都是成本……”
通过进一步了解,检察官掌握了何某的基本情况。他是一名农机手,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接受社区矫正以来一直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表现良好。因过失犯罪,何某向被害人赔偿了55万元,欠下大量外债急需偿还,每年麦收季的收入是他的重要经济来源。他具有G2、R型农机驾驶资格,名下登记有大型轮式联合收割机,并且已经取得2025年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确可跨省作业。计划外出作业期间,何某的儿子与其同行,能够协助监管,监管条件充足。
社区矫正机构关于何某的外出申请审批结论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具有可监督性?通过调取何某刑事案件卷宗、社区档案材料、询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之后,遂平县检察院于5月23日向遂平县司法局提出监督意见。
监督意见指出,社区矫正对象何某外出收割小麦,容易受突发天气状况影响,无法精确估算作业时间。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何某外出28天,存在审批外出的时间短、地点少的问题。何某申请外出的情形符合“社区矫正对象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情形,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何某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增加外出作业的地点和时间,为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打开“绿色”通道,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服务保障好夏粮抢收。
县司法局采纳了监督意见,批准何某外出时间为两个月,目的地由原先的三省增加为四省。
何某向检察官介绍,这次外出机收过程很顺利,从河南到江苏、山东、河北,加上返程一共用了一个半月,其间他坚持定期通过微信、电话向县司法局报送位置和活动情况。他说:“既挣到了钱,也做到了服从管理,我心里很踏实。”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曹源源 张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