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检察侦查工作要在“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下,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科学运用“三个管理”,持续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检察侦查案件办理质效。
完善机制,构建体系化权责监督模式
机制是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础,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要以“三个管理”为支撑,构建检察侦查权运行监督机制,提升检察侦查规范化水平。
完善权责明晰、监督有效的侦查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夯实发展根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权责明晰、权责统一,成立侦查指挥领导小组,构建“检察长统领、分管领导指挥、办案部门主责、相关部门协作”的立体式、全方位组织领导体系,确保检察侦查权责明晰、依法规范、科学高效。二是深化同步监督,筑牢责任链条。一体同步推进侦查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建设,将监督内嵌于侦查权行使全过程,实行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时同步监督与办案人员自我监督相融合的闭合式监督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监督、早整改,强化全流程监督。三是建立反向审视,强化履职担责。加强案件质量把控,加大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的质效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发现的法律监督不力、未及时审查发现移送线索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构建三位一体、融合贯通的监督履职机制。一是持续深化一体履职。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推进完善“以省院为主导、市级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三级院“三位一体”检察侦查一体化运行模式,发挥好市级院主体作用、基层院前哨作用,实行人案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办理大要案。二是积极推动融合办案。将检察侦查思维贯通“四大检察”,形成一体化作战的“大监督”格局,实现线索互移、资源互促、优势互补,使法律监督产生倍增效应。三是创新发展数字赋能。提升数字强侦的实战实效,打破数据信息壁垒,建立侦查“数据池”,通过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判收集线索,重塑传统侦查流程、模式和思维。
推进紧密衔接、协同办案的反腐协作机制。将检察侦查融入国家反腐败工作总体格局和体系,强化外部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一是深化监检衔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沟通协调,在线索移送、分工配合、协同办案、政策适用、处理方式、同步通报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贪渎交织”互涉案件线索,主动争取支持配合,合力推进同步立案、协同办理。二是强化检警协作。在技术侦查、信息查询、执行强制措施、调监换押、互涉案件管辖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积极作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抓牢办案管理,形成全方位大管理格局
“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侦查要坚持高质效办案,做到“依法审慎、务必搞准”,抓牢“质量、规范、安全”不放松,强化全方位管理。
线索管理规范化。一是把好线索挖掘关。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检察侦查”,加大线索挖掘力度,实现线索发现“内部整合、一案多办”。二是把好线索研判关。建立检察长统一领导下的线索甄别评估机制,实现检察侦查和关联性“前案”一体查处、层层递进的监督闭环,构建融合式监督办案模式。三是把好线索管控关。构建检察侦查线索专人专管、集中研判、动态评估、分类处置、科学监督的规范化管理体系,筛选高质量线索,“扩充、盘活”线索信息量。
调查核实多元化。推动办案重心前移,扎实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牢牢把握办案主动权。一是强化理念引领。牢固树立法治化侦查理念,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制定系统化、个性化调查核实方案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严守办案安全底线。二是实现路径多元。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引导办案人员从“查人、查事”单一模式逐步向“由事到人、由人到事、人事结合”的多元模式转变,同时结合检察侦查案件特点,总结归纳“四个结合”“九查九看”工作法,确保全面细致、应查尽查,为案件立办打下坚实基础。
立案侦查精准化。一是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严格把握刑罚谦抑性,确保依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辩证统一。严格在法治轨道履行侦查职能,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查透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强化上级院监督把控,完善案件线索层报备案、立案前书面报告、拟撤销案件和不起诉报批的工作机制。二是注重跟踪诉讼过程。充分发挥侦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作用,强化立案审查,立案前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案件定性、诉讼风险等集中研讨,形成统一意见;强化质量管控,侦查终结前组织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分析,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强化效果跟踪,主动跟进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顺利判决。
抓优队伍管理,实现管案与管人同向发力
人才是检察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认识到“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能力本领是干事创业之基,以侦查能力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侦查队伍建设。
强基固根,“选”字为先。检察侦查办案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侦查人才队伍。首先要政治过硬,在选人用人上必须把政治审查放在首要位置,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其次是广纳群贤,要强化检察侦查队伍培养和人才引进,建立双向交流机制,畅通人才内部交流,同时完善外部招录,探索引进侦查专业人才,充实侦查力量。
统筹谋划,“建”字为径。以战略眼光和思维推进检察侦查人才系统化培养。一方面,建立优化跨部门、跨级别的检察侦查人才库,将具有侦查经验和能力的干警纳入人才库进行培养,持续更新、完善人才结构,组建多元化办案团队,通过一体协同办案培养复合型人才,争取以点带面,打开局面。另一方面,加强检察侦查职业培训,强化落实“检学研一体化”,综合运用以案带训、以老带新、跟班办案等方式,抓实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促进侦查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
提纲挈领,“用”字为要。检察侦查工作强调团队协作,排兵布阵尤为重要,要抓好领导人才这个“关键少数”、骨干人才这个结构支撑、后备人才这个“源头活水”,释放团队最大效能。一方面,对侦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持续优化更新,根据个案特点在人才库中选配侦查团队,检察长挂帅指挥,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团队分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充分掌握队伍结构、人员特点,做好资源分配和细节把控,以扬优抑劣、内部挖潜为原则,进行个性化分组,实现统筹科学调度、分工协作、有效契合,确保检察侦查高质效推进。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