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案件管理是围绕案件办理进行的管理,侧重于对案件的分配、流程、实体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案件分配科学、过程可控、结果公正,推动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流程监控作为落实“三个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实时数据采集与干预,推动业务管理精准施策、案件管理规范运行、质量管理落实见效。作为基层龙八国际app下载案件管理的核心抓手,流程监控是对龙八国际app下载办理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流程进行实时、动态、全面的监督、预警、提示和督促,是保障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途径。笔者认为,当前,应以“大管理”格局探索流程监控从“基本覆盖”走向“有效运行”的实质化路径,这对于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整体质效、筑牢司法公正根基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构建新时代流程监控理念以推动高质效检察办案。认真贯彻龙八国际app下载关于“数字案管”建设要求,着力构建新时代流程监控理念,积极推动科学管理效能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案件管理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以理论创新引领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拓展案件流程监控的内涵。案件流程的范畴不应局限于办理程序,还应涵盖体现案件办理程序的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的规范性与严谨性。常见的法律文书瑕疵,如重要文书之间内容相互矛盾、表述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引用法条错误或不规范,通过流程监控纠正文书或提示规范内容,可以实现对实体的监督纠正。此外,案件流程监控的范畴还应纳入已办结但未评查的案件。实践中,案管部门多数是通过巡查和“送案”环节对案件开展流程监控,但不少案件并没有“送案”环节,案管部门巡查发现问题时案件已经办结,如果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范围,对于“正在办理或受理的案件”就不能开展监控,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就无从实现,因此流程监控范围应适当延展。二是扩大流程监控重点覆盖面。流程监控不能仅着眼于单个案件,要结合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呈现的异常数据,以及案件质量评查暴露的严重程序瑕疵和文书瑕疵问题,开展专项流程监控,从宏观层面把控案件质量。要压实业务部门自我管理责任,通过条线履职推动流程管理更为直接、专业。若发现严重问题,可由上级院提级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增强流程监控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三是扩充流程监控人员范围。监控人员不仅包括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人员,上级院业务部门也应设立专门的流程监控管理员,对本条线在办案件实施监控,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控网络。四是拓宽多主体流程监控路径。除本院案管部门监控办案部门外,各县区院之间也应开展交叉监控。市级院业务部门要对本条线在办案件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严重问题,由市级院提级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增强监控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在常规监控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控,针对某一时期或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开展监控,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及时纠正。
聚焦流程监控关键节点以强化检察履职实效。着眼“大管理”格局,把质量管理、业务管理融入流程监控的全过程,构建多层次流程监控体系,积极发挥流程监控对检察办案的规范作用,有效预防、及时纠正影响案件质效的问题。一是实现关键节点多岗联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构建案件质量评查、涉案款物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等多岗位联动流程监控体系,将数据统计分析、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深度联动,对异常数据重点动态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需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同时流程监控中出现的常规性问题也应作为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二是强化书面流程监控指引。将数据核查中发现的异常问题和案件评查中反映出的程序瑕疵、法律文书质量、影响当事人权利保障等问题纳入书面流程监控清单,进行反向提示和正向引导。三是拓宽案件流程监控维度。在推进“6+X”模式基础上,针对重点业务、重点异常数据有目标地开展流程监控,突出对特定重点案件的重点监控,比如不捕、不诉、撤案或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以及检察长或检委会交办的特定案件,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诉讼监督案件以及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特殊案件”进行重点流程监控;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类案频发的程序性问题加强日常监控,将强制措施的适用和变更、案件的办理期限、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严重影响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严重违反诉讼程序、重要文书内容错误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制作文书、退查未重报案件、起诉后长期未决案件、检察建议办案规范情况等开展专项监控。通过日常监控、重点监控、专项监控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口头提示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办案。
深耕数据赋能以提升流程监控数智化应用。“大管理”是一项全局性、整体性工作,而业务数据是业务管理的基础,必须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客观、准确,要在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数智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协同强化“大模型”赋能,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一是完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运用“案卡纠错巡逻系统”嵌入系统优势,推动建立办案程序问题自动发现、自动推送、自动反馈的流程监控模式,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的自动抓取、智能筛选等功能落实数据核对机制。业务部门设置案件信息统计员,将流程监控信息数据化,实现信息对比筛查和关联性分析,运用“智慧案管”将流程监控与统计数据深度融合。例如,统计员将该流程监控信息数据化后,可通过系统与案件的其他统计数据如同类案件平均办理时长、证据录入完整率等进行对比筛查和关联性分析。二是规范“数据校验管家”的全面应用。通过“数据校验管家”完善对已办结案件存在的不完备、不规范等情形的监控,在回溯监控中实现流程监控“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回溯”的闭环监控。三是运用互联网数字检察思维。推进建立流程监控数据协作机制,通过数据建设实现跨部门联结。通过实时动态分析研判,定期对各项检察业务数据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异常升降等重点指标会同业务部门进行重点研判,将业务分析研判中发现的异常指标纳入流程监控的重点。四是探索个性化流程监控建模。运用“互联网+”思维聚焦“智慧案管”,全面熟练掌握“四大检察”业务知识及监控要点,建立类案数据分析研判模型,严格按照“核查案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流程,构建“检务督察+案件监督”双管齐下的个性化流程监控体系,通过对类案数据进行同步监控和分析研判,准确掌握类案监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类案件时,全面梳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规范和监控要点,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类案数据分析研判模型,通过对类案数据的同步监控和分析,进而发现涉偏远地区未成年人案件中更易出现的同类问题。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本文系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案件管理理论研究课题《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视角下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