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庭上改口?自行补充侦查锁定犯罪
时间:2025-09-16  作者:于莹莹?荣海燕?王寅生?冯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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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1年至2012年,李某、白某虚构土石方工程,诱骗陈某注册成立内蒙古A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并以A公司名义与张某勇、张某先签订承包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70万元;白某还虚构其他土石方工程及医院、药厂等项目,诈骗他人钱款共249.7万余元。

李某、白某到案后始终“零口供”,并一口咬定是陈某(A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被害人将工程保证金打入其个人账户。2023年2月22日,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害人张某勇、张某先当庭推翻其在侦查阶段所作陈述,将诈骗行为主体指向陈某,导致龙八国际app下载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人极有可能被认定无罪。为查清案件事实,精准指控犯罪,龙八国际app下载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并进一步补充侦查、调查核实证据。

后经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5月18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后二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0月7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履职】

自行补充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龙八国际app下载在侦查机关的协同配合下,赶赴山东、河南、浙江等9省17市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历时50余天,最终取得关键性证据。在实地补查过程中,龙八国际app下载调取了银行签发的A公司开户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12年12月,该证据证实A公司在2012年11月与张某先、张某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之所以让二人将工程保证金打入陈某个人账户,是因为该公司设立的对公账户当时尚未投入使用,并非如犯罪嫌疑人李某、白某在供述中所言,陈某为私自占有才要求被害人将钱款打入其个人账户;在询问证人杨某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了李某授意他人制作假票据的事实;同时还查清了诈骗钱款的去向,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使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充分履职尽责,还侦查人员清白。李某、白某指控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是陈某的亲戚,谎称二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了来自侦查人员的诱导性讯问和刑讯逼供,致使该名侦查人员因此事被当地纪委监委立案调查。龙八国际app下载在办案时对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在50余段、长达16小时的通话录音中找到关键证据,证实侦查人员并未对李某、白某进行诱供、逼供,反而是李某、白某与其他人员相互勾连,共谋陷害侦查人员,以达到令案件终止侦查的目的。龙八国际app下载迅速固定上述一应证据,为被诬陷的侦查人员洗清嫌疑,纪检监察机关撤销了对其立案调查,助推案件办理重回正轨。

打消被害人顾虑,还原客观真实。张某勇与张某先明知自己交纳的工程保证金在打入陈某个人账户后,被李某、白某全部取走,却在一审时改变之前的陈述,将矛头指向陈某。龙八国际app下载通过调查找到了隐藏在背后的真相:李某、白某的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张某勇、张某先联系并承诺退款,被害人考虑到陈某有实际经营的公司,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而李某、白某一旦因诈骗罪入狱,他们的保证金就有无法归还的可能。被告人律师还与被害人演练一审庭审问答,为被害人提供钱款,用于支付其出庭作证时的交通住宿费用,诱导被害人在一审当庭推翻之前的陈述。经办案人员充分释法说理,被害人打消了顾虑,如实陈述了被骗的事实。法院在第二次开庭时,依据确凿证据形成的完整证据链条,对被告人李某、白某作出有罪判决。对于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形,龙八国际app下载及时提请法庭终止其辩护人资格。

【典型意义】

联动配合,以取证亲历性确保证据“三性”。龙八国际app下载坚持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对核心证据和关键性证据进行亲历性取证审查,准确定性案件。同时,检警配合实地取证,将以证据为中心的审查、判断、运用标准向公安机关传导,构建刑事“大控方”格局,提高对证据的审查和补强水平,有效提升指控犯罪的精准度。

惩治违规,以法律监督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程序违规既严重干扰诉讼秩序,也可能直接导致实体裁判错误,龙八国际app下载将办案与监督有机融合,惩戒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诉讼效率。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刑讯逼供、代理律师违规操作妨碍司法公正、被害人为维护自己的期望利益而当庭推翻侦查阶段陈述等情况,及时启动调查核实权,注重证据合法性审查,并根据经验法则对反常行为展开调查,还原客观真实,确保案件公正审判,维护司法公信。

充分履职,以高质效办案守护民生民利。实地走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精准惩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深入研究侵财案件中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确保不利用刑事手段干涉民事纠纷的同时,严厉打击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的行为,消除犯罪行为对地区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操余芳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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