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基本方向与实施路径
时间:2025-10-09  作者:谭堃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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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学学科建设作为理论研究的基础支撑,对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基本方向与实施路径

□检察学学科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系统推进教材、课程、师资及培养机制的综合构建,打造教研并重、立足实践的学科体系。唯有如此,才能为我国检察事业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推动检察学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信与自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法学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分支亦应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个方面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在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上,龙八国际app下载党组明确提出坚持以龙八国际app下载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明确将“一体化推进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作为构建该体系的关键举措。其中,检察学学科建设作为理论研究的基础支撑,对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自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以来,检察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已经自立于我国法学学科之林,学界对其探讨也逐渐从“应否建立”转向“怎样建设”。针对后者,实务界与理论界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探讨:一是明确检察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殊性;二是厘清检察学的研究范畴,聚焦检察权、法律监督及龙八国际app下载职能等核心概念及其内在关系;三是探究检察学学科的研究范式,推动研究从单一化、碎片化走向系统化、体系化。

检察学学科建设的研究主要围绕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和研究范式三个基本方向展开。笔者将基于此框架,结合当前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要求,对以上方向进行深入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检察人才培养入手,系统探索学科建设的实施路径。

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基本方向

一是厘清检察学学科研究对象。检察学的研究对象是检察制度。界定这一研究对象时,一方面应确保明确性,若将不同类别的内容纳入同一学科范畴,易给学科建设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检察制度会随时代和学科自身演进发生变化,其研究内涵和外延也需随之持续探索、动态厘清。因此,在建设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背景下,检察学学科建设在体现本土性与时代性的同时,应避免研究对象的过度扩张。第一,研究对象应体现本土性。检察学学科的根本生命力来源于检察实践,必须根植于本国独特的司法环境与检察履职场景,从动态的、鲜活的检察实践中发现问题。因此,检察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检察制度”不仅是静态层面的规范,亦应包括“检察活动”“检察实践”等动态层面的内容。第二,研究对象应体现时代性。检察学研究对象应当密切关注新时代的新变化。目前,应立足“四大检察”,深入研究其内在规律、职能配置与协同发展机制。首先,刑事检察需重点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刑事侦查与审判活动监督强化等,以巩固其传统优势;其次,民事检察需重点关注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及执行活动的精准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的防范与惩治,并探索对特定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以提升监督的深度与实效;再次,行政检察需聚焦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及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最后,公益诉讼检察除了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法定领域工作,还应稳妥探索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立法。第三,研究对象应聚焦核心领域。尽管检察学在研究方法上需借鉴宪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乃至社会学等学科知识,但其研究对象仍以检察制度为中心,围绕检察权、法律监督、检察活动等范畴构建起层次分明、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因此,检察制度作为检察学最根本的研究对象,既是检察实践和检察理论的载体,也是区别于其他法学学科的根本标志。这种研究对象在选择上的封闭性保障了检察学在吸收外部知识的同时,能够通过内在的范畴体系和理论框架实现选择性吸收,进而推动构建具有自主性和系统性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二是构建检察学学科范畴体系。检察学学科建设正逐步从经验总结升华为规范建构,从零散的问题应对转向综合的体系探索。在此背景下,着力构建检察学独有的范畴体系,对于厘清概念边界、搭建自主知识体系框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以检察权为学科核心范畴。核心范畴是整个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其认定是否合理准确,直接影响到整个范畴体系是否成立、合理。对此,理论界对检察权和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长期关注。笔者主张将检察权作为检察学的核心范畴。理由在于,检察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赋予的一项国家权力。龙八国际app下载被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构成了其法律监督属性的权力基础,并使该属性得以具体实现于检察权具体运行的各项职能之中。因而,作为学科核心范畴的检察权可被理解为一种“蕴含极强法律监督属性”并“包含多面向职权”的复合型权力。第二,以检察权为核心构筑学科基本范畴。围绕检察权的性质、主体、功能与运行,可进一步提炼出若干基本范畴。其一,法律监督。阐释检察权的根本属性和核心功能,因此,检察学学科中的范畴都应体现该属性特征。其二,龙八国际app下载与检察官。明确行使检察权的主体及其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与职业伦理。其三,检察职能。具体展现检察权的作用范围与行使方式,如当前形成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格局。其四,检察管理。涵盖对检察业务、案件质量、检察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关乎检察权运行的质量与效率。第三,以基本范畴为中心构筑学科具体范畴。具体范畴是对基本范畴的进一步细化与展开。以检察职能为例,其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划分出不同类型的检察职能,在刑事检察职能之下,包含审查逮捕、公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内容。据此,检察学学科范畴应构建“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具体范畴”的垂直框架体系,在厘清核心范畴的同时,使各范畴在逻辑上相互连接,形成系统而完整的知识谱系。

三是研究范式变化对学科结构的影响。检察学学科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在立基于传统部门法的同时,也要从不同学科中汲取营养而发展。第一,以部门法为体。检察学植根于宪法学、诉讼法学等传统部门法的土壤中,以此明确检察权的权力属性、宪法定位及其在各类诉讼中的具体职能边界,从而为检察制度提供坚实的正当性基础和规范依据,确保检察权运行的规范性与合法性。第二,以领域法为用。面对社会治理中日益复杂化、综合化的法律问题,检察学研究与实践又必须引入领域法的思维与方法。领域法以问题为导向,倡导对特定领域如未成年人检察、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的法律现象进行“类型化”研究和综合整合,这要求打破传统的部门法壁垒,将其作为检察学学科内的新兴子学科来培养,与诸如教育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相衔接,促进彼此之间的知识互通。综上,检察学的发展遵循着“以部门法为体,以领域法为用”的路径,实现二者辩证统一,共同推动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实施路径

2025年2月,龙八国际app下载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龙八国际app下载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协同推进检察学学科专业建设”,并为检察学学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这表明,检察学学科建设应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着力点,围绕法治理论与检察实务人才的培养展开具体工作。基于上文所确立的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及研究范式等基本方向,笔者将从教材体系、课程体系、教学团队及培养方式四个维度,阐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检察学学科建设实施路径。

一是推动教材体系建构。教材是学科建设的基石。当前检察学教材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亟须加强组织协调,编写出既体现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与检察实践,又涵盖前沿问题与国际比较的系列化教材。构建覆盖本科、研究生及在职培训的三级教材体系,内容包括检察制度渊源、诉讼类型、程序机制、案例等方面,实现理论、制度与实务的全面对接,以系统支撑人才培养的全面性。

二是完善课程体系设计。建立核心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核心课程可包括“检察学原理”“检察业务概论”“检察制度史”等,以系统阐释检察学的基础理论及本土特色;选修课程则应突出检察学作为交叉学科的特点,开设如“未成年人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实务”“金融检察”等实务性与前沿性课程。与实务部门联合建设检察领域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教学团队和核心实践项目,将检察学课程纳入法学本硕博培养体系,推动检察实践深度融入教学全过程,帮助学生兼顾理论掌握与实务认知,真正培养出符合新时代法治需求的专业人才。

三是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依托检校合作机制,组建由检察业务骨干与高校专家教授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教学团队。具体可推行“双导师”制度,邀请省级龙八国际app下载领导干部、资深检察官至高校兼职授课或担任实践导师;同时,加强高校教师的检察实务锻炼,选派教师至一线检察院交流培训,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通过校内外师资资源的共享与协同,形成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教学团队。进一步打破检察学学科建设壁垒,从课程、教材、师资与研究四方面协同推进,以期培育契合中国检察实践需求的特色课程与教材,并培养一批专注于检察制度研究的高端法治人才。

四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模式,建立从本科至研究生的连续培养机制。对有志于检察学研究的学生,可通过设置检察学专业方向或二级学科,开设系统化课程,配备专业导师,并结合学术研究与实践实习,以期培养成高端法治理论人才。同时,面向在职检察人员开展继续教育与定向培训,组织系统性的检察学进修课程,以帮助实务工作者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最终,通过校检协作与产学融合等多种途径,实现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的无缝衔接,确保检察人才培养符合检察事业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检察学学科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系统推进教材、课程、师资及培养机制的综合构建,打造教研并重、立足实践的学科体系。唯有如此,才能为我国检察事业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推动检察学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信与自立。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陈章 李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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