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圆满结束 汪永清强调
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王治国)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28日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和新加坡社会管理有关部门、研究机构的百余名代表围绕“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依法治理”主题展开交流,探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分享各自社会治理经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汪永清在论坛开幕式上作主旨发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和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部长兼国防部第二部长陈振声在论坛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
汪永清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战略部署,要求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对人类社会治理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中国将进一步更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政府主导下的各社会主体共同治理,更加注重运用民主协商、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积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能够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社会治理之路,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汪永清指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重要标志。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根本性转变。要让不同社会治理主体的权力责任配置,在法律上适格、互约,使它们都成为社会治理的有为主体。
汪永清强调,法治社会的形成,当以全体社会成员都按照既定制度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标志。这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凝聚起官民忠于、遵守、维护、运用法律的共识。全体社会成员都要把法治作为价值来追求,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增强厉行法治的坚定性,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使尊重法治、遵守法治、践行法治蔚然成风。
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徐显明,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新加坡贸易及工业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李奕贤,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次长,及西南区市长刘燕玲等在论坛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