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贾少勋)“有了这份工作指引和联动工作机制,我们办案出庭可踏实多了。”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张方向记者介绍。他所说的工作指引,是今年6月西安市检察院出台的《公诉部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指引》,这份文件为基层院如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了细致明确的指导。
据介绍,工作指引从信息知情、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办案组织、备案审查、案件指导、出庭公诉、挂牌督办等8个方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引导,西安市检察院还成立专业案件指导组,加强对基层院办案的指导。
工作指引指出,基层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时,要集中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侦查方向提出意见建议,集中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集中精力在发现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密切盯防。对黑恶案件的出庭公诉,不仅要每案每人制作出庭预案,还要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市检察院公诉部,由其检查准备情况。
今年5月,新城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了韩某等3人非法拘禁一案,该案原本被认为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在细致分析该案案情后,新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后续侦查,并向西安市检察院公诉部进行了通报。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查明,该团伙共涉类似情节犯罪6起,涉案金额70余万元,团伙成员也增至8人,且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目前该案已被西安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列为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工作指引实施两个多月来,西安市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上带下、上督下等形式,成功指导区县检察院办理重大涉黑案件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