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戴支蓉)“不仅区里开展了专项执法,近期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也召开了专题会,专门研讨共享换(充)电柜标准,监管越来越规范了。”近日,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陆续接到好消息。
2024年6月,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通过被害人郑某某的讲述发现,辖区部分共享换(充)电柜运维企业向电瓶车用户提供的蓄电池超过了新国标48V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察官跟随郑某某来到附近商圈的共享换(充)电柜。“这种换电柜在路边或者商圈附近有不少,电瓶车电池没电了就可以在这里更换。”郑某某边说边操作,随即取出了一个充满电的换充电池,检察官现场确认该电池的电压为62.9V。之后,检察官又咨询了多名电动自行车业内人士,得知如果电动自行车安装电压超过48V的电池,可能会造成线路过流过载,引发安全事故。于是,该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进一步调查。
“共享换(充)电柜运维企业向电动自行车用户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适配蓄电池,违反了法律规定。”检察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还发现,除电池超标问题外,部分换电柜设置在商场安全通道出口位置,没有配套消防设施。
针对上述安全隐患问题,海曙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融合履职,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电动自行车共享换(充)电柜隐患整治座谈会,就各方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座谈会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提供额定电压超过48V蓄电池的共享换(充)电柜运维企业作出处理。
目前,相关部门已建立电动自行车相关领域监管机制,并开展专项执法,立案查处2起换(充)电柜经营企业违规提供超压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运维和安全检查,规范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