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检察院 周婷
近日,在我院举行的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我向参与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讲述了一起小案的办案故事。作为那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承办人,我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印象深刻——
“空降”担保责任
“房产证一直在我手里,房子已经在我和前妻离婚时赠送给了女儿,我也从未去银行办理过抵押登记,法院凭什么判决让这套房产承担20多万元的抵押债务,而且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的夏天,侯某来到我院申请监督时,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提出质疑。
在与侯某深入交流后,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侯某的前妻涂某创办了一家公司。2015年11月25日,因公司经营需要,涂某到某银行申请贷款。因不符合贷款条件,涂某便擅自将离婚时约定好赠送给女儿的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为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某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正常利息等。贷款办下来后,因涂某未按约还款,某银行将涂某的公司、涂某、侯某诉至法院。
当时,侯某已到外地务工,法院经公告送达后,判决银行胜诉,并享有对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当微信账户、银行卡等都因被冻结而无法使用时,侯某才知道自己成了被执行人。
侯某赶回老家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原审法院程序不合法为由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习水县法院重审。在习水县法院重审过程中,侯某申请对某银行提供的《抵押合同》中“侯某”的签名和捺印进行鉴定,但后期又明确表示撤回鉴定申请。习水县法院遂作出判决,以案涉房产对涂某公司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侯某不服该判决,向遵义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5月21日,该院裁定不予受理。
证人突然消失
侯某向我院申请监督时,提交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证书,坚称法院采信的证据均不是其本人签名。
签订《抵押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房产证,那么在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案涉房产是如何被抵押给某银行的呢?侯某在重审过程中又为何突然撤回鉴定申请?
为解开这些谜团,我和同事们立即寻找当事人和证人了解情况,多次往返于某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案涉房产抵押登记的原始档案。我们发现,当时,某银行系新成立的银行,急需拉业务放贷款,在涂某的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涂某,只要有房产证和侯某的签名,银行便能为其公司发放贷款。于是,涂某便想到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一份案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后又找公司员工徐某到银行代替侯某签字,成功办理了抵押登记。
在诉讼过程中,侯某就《抵押合同》中的签字和捺印向习水县法院申请鉴定,后因他找到了代他签字的徐某,且徐某答应出庭作证,考虑到鉴定的周期长、费用高,侯某便决定撤回鉴定申请。然而在法院开庭时,原本答应出庭作证的徐某却不知所终,导致侯某败诉。
检察监督促改判
为广泛听取意见,我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没想到在听证会上,有人提出,侯某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放弃申请鉴定,后又以“签字和捺印不是其本人所为”为由申请检察监督,龙八国际app下载不应受理其监督申请。
对此,我们指出,龙八国际app下载经过调查,确认侯某撤回鉴定申请系事出有因。徐某在接受龙八国际app下载询问时,也承认了曾代替侯某签字并答应出庭作证后来又反悔的事实。因此,龙八国际app下载应当受理侯某的监督申请。
为夯实证据,在征得侯某与某银行的同意后,我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抵押合同》中“侯某”的签字和捺印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抵押合同》中的签字不是侯某本人所签,捺印不能确认是否为侯某所捺。《抵押物清单》上侯某的签字及捺印均不是侯某所为。
看到这个鉴定结果,我们松了一口气。
鉴定结果可以证实,习水县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于是,我院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生效判决书认定的案件事实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2022年4月19日,习水县法院采纳我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对案件再审后进行了改判——侯某不再承担对涂某公司贷款的担保责任,对于被抵押的房产,某银行亦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办案故事讲完了,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没想到过了这么长时间,当我再次讲起这起案件时,依然感慨良多。虽然这起案件只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普通小案,但通过办理该案,我们既推动法院纠正了错误判决,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向社会传递了民法典所倡导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价值导向,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同时纠治了违背诚信原则的不良风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这一切,都源于我们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讲述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检察院周婷 整理:本报通讯员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