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九年的“未了账”终于“清零”
浙江云和: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深挖刑事财产刑判项执行监督线索
得益于数字检察的“火眼金睛”,6月23日,在浙江省云和县法院,项某终将剩余的14.5万余元罚金和违法所得全部缴清。
意外发现隐性财产
2015年,项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8万元。2016年2月1日,云和县法院对该案涉财产部分进行立案执行,项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及其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4万余元先被执行。可是,到了2016年6月,法院发现项某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就这样,这笔包含罚金10万元、剩余违法所得4.5万余元共计14.5万余元的“未了的账”暂时被搁置了下来。而此后,也再无项某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的消息。
一直到了今年6月,云和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数字检察专项行动,为这笔“陈年旧账”带来了转机。当时,该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从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调取了近年来全县房屋、土地征收人员明细清单数据,与县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数据进行碰撞对比,深挖刑事财产刑判项执行监督线索。
经数据比对,该院发现项某于2024年2月至6月陆续取得264万余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一个曾领取了大额征收补偿款的人,如今还在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名单内,这背后一定有问题。”办案检察官当即决定深入调查。
检察官经调取项某的刑事判决书,并向承办法官核实执行细节,在确认了剩余14.5万余元的未履行金额后,将补偿款的流向作为调查重点。既然项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无财产,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
揭开补偿款“隐身术”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检察官先后走访街道、银行等部门,调取了集体土地住宅征收补偿协议、委托支付说明、银行账户明细等材料,并询问了征收小组成员与项某本人。根据委托支付协议,264万余元补偿款并未打入项某本人账户,而是流向了其岳母张某的银行账户。
据银行明细显示,张某的账户在2024年2月收到254万余元,5月收到3万余元,6月收到7万余元,三笔款项均来自云和县某街道财政专户,总额恰好与项某的征收补偿款数额吻合。“这明显是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检察官分析认为。
通过进一步梳理张某的账户流水,结合对项某的询问,检察官发现,200余万元被用于购买并装修一套面积为200平方米的住宅,部分款项被转入项某妻子及亲属的账户,另有15万余元留存于张某账户。
起初,项某辩解称补偿款由其岳母支配,自己无权干涉。但在检察官出示银行流水、委托支付协议等证据后,他最终承认了转移财产的事实。
依法监督“旧账清零”
“履行财产性判项是法定义务,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不仅会被追缴欠款,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检察官向项某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这番话让项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承诺尽快缴清欠款。
6月19日,云和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书面监督意见,监督恢复执行。4天后,法院裁定恢复执行程序。经约谈,项某将剩余的14.5万余元罚金和违法所得全部缴清。因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项某被法院处以1000元罚款。
云和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在全县开展了拆迁款专项排查,通过数据碰撞,又发现了5条执行监督线索,涉及执行款7万余元。目前,这些线索已移交法院处理,相关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数字检察让隐性财产无所遁形,也让沉睡的法律文书重新‘苏醒’。”云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丽梅表示,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不仅破解了“执行难”中的财产查找难题,更彰显了司法机关让每一份判决都落地生根的决心。
(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周柳玲 林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