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窝“油耗子”中有8名“内鬼”
时间:2025-09-19  作者:雒呈瑞?彭超超?周方圆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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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不退群,里应外合偷原油

这窝“油耗子”中有8名“内鬼”

办案检察官检查用于接驳原油的涉案船只。

退休员工不退群,伙同在职同事先后12次从公司油轮中盗取原油1700余吨。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8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曹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下游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一个月不等,缓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0元。

多人深夜偷油

2024年4月28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多人深夜在长江油轮上偷油。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4日凌晨,两艘油船的行进路线符合作案特征,遂锁定了其中一大船——某垛油393船的定位。

同年5月21日凌晨,船讯网提示393船开始向长江仪征段行驶,民警立即赶到附近蹲守,将当晚参与作案的曹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发现小船上盗取的原油高达170吨。

民警经讯问发现,曹某是某油运公司的退休员工,退休后一直未退出公司的工作群。他从工作群中知晓了公司部分航线运输原油时不打铅封且夜晚油轮只留一名船员看守,觉得有机可乘。熟悉情况的曹某知道,只要盗取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合理损耗,一般不会被发现。于是,曹某联系到掌握驳船装油和开船计划的公司船舶调度员杨某,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二人一拍即合。

5月20日早晨,二人了解到公司31号驳船将装好油锚泊到油船锚地后,准备行动。想顺利盗取原油还需船员的配合,二人决定收买当晚值班船员卢某,约定每抽油10分钟给卢某1万元好处费,卢某欣然答应。考虑到原油几天不处理就会凝固,偷盗完成后还需快速转移,曹某又联系了韦某,由韦某提供三无船舶抽油并负责销赃。为了躲避侦查,几方约定所有环节均用现金当场结算。

当晚11点多,韦某指使船舶在长江岸边接上曹某、杨某,由二人引导船舶驶向油锚地,停靠到31号驳船旁。次日0时许,曹某拨打31号驳船固定电话,提醒卢某躲进休息室假装睡觉。随后,曹某和杨某登上31号驳船,打开油舱,开始抽油。一小时后,外面声音消失了,卢某从休息室出来,看到餐桌上放着6万元现金。他走出船舱,看到驳船有些倾斜,便从长江上打水灌入油舱内,驳船的吃水线很快恢复如初。

得手的船舶飞快向早就联系好前来收赃的船舶驶去,让这伙人没有想到的是,两船还未完成过驳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

引导侦查深挖漏罪

侦查机关发现,虽然人赃俱获,但侦查依然面临着巨大挑战。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是涉及内外勾结的职务侵占案;周边监控只能看到最近两次作案,但他们动作熟练、配合默契,侦查人员推测该团伙不止作案两次;一直以来,运输方、收货方并没有发现原油被盗,被抓获的人员,要么不认罪,要么只承认最近两次作案;上下游犯罪链条全部使用现金交易,资金流向难以追踪;销赃去向成谜,393船在完成原油过驳后,在哪里装卸、下游的交易情况如何都不得而知,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因案情重大复杂,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引导侦查。

办案检察官在听取前期侦查情况后,提议先明确被扣押的原油价值,把现有的两笔犯罪事实证据固定好。“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向收货方调取原油购销合同,查实原油采购价格。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扣押原油进行鉴定,明确被盗原油的体积和密度,扣除水分及仓容误差和两船底油后得出吨位数,计算出抓获当天被盗原油的价值。”办案检察官说。

2024年6月28日,根据已经查获的证据,鼓楼区检察院对曹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时,办案检察官列出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调取油运公司该航线所有调度日志,对所有船员进行梳理,查询通话记录,尤其严查货运时间前后的联络情况;深挖银行流水,筛选出在航行时间段后出现的资金流入情况,锁定可能的案发时间和参与船员。

经比对,办案人员发现,393船与运输公司驳船的航行时间竟有9次重合,且此后,多人银行卡都有大额资金存入,对于这些异常,犯罪嫌疑人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一个细节揭开黑幕